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设立登记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
三、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其他必要材料;
注意事项: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四、办理程序
受理(交易所商品房科窗口)→审核(交易所分管所长)→登簿(交易所分管所长)→发证(交易所商品房科窗口)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收费项目及标准:
房屋登记费:住房每件80元,非住房每件550元
七、窗口电话:0799-6826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