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注销登记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
三、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3、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4、商品房预售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证明(原件);
5、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6、其他必要材料;
注意事项:4、5项材料仅需提供其中一项。
四、办理程序
受理(交易所商品房科窗口)→审核(交易所分管所长)→登簿(交易所商品房科窗口)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收费项目及标准:
不收费
七、窗口电话:0799-6826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