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桂同志在安置小区、阳光小区三期B等项目建设及解决开发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和带领企业突困解围创造效益等工作当中,敢于在困境中拼搏创新,顾全大局,不计个人得失,致力于开拓市场,稳定人心,关心职工,团结带领公司干部职工攻坚克难,务实拼搏,开创了开发公司和春建公司发展道路上新的稳定局面,在2012年局系统经营性单位发展中作出了重要表率。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授予王明桂同志“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
希望王明桂同志以此次表彰为动力,继续为企业改革和发展做出新的奉献,当好行业表率。同时号召全系统干部职工要以王明桂同志为榜样,团结务实,拼搏创新,认真履职,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推进全市房地产行业稳健发展、开创房管事业工作新局面作出更大的贡献。
2013年1月30日